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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领导小组
日期: 2018-05-2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文件(广工大规字〔2016〕28号)--《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保障和激励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

第六条 各学院成立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科研、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教授、专家、团委书记组成;负责参照本办法制订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实施保障与激励细则;负责出台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工作量、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和置换相关课程免修等细则;负责具体组织、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及第五章第十六条规定如下:

第五章 认定审核

第十六条 学院每年定期组织学生和指导老师申报创新创业实践奖励和认定,由学院召开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根据本办法和学院创新创业实践保障与激励相关细则给予逐项审核确认后汇总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领导小组审定。

按照上述文件规定,计算机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凌捷院长

副组长:滕少华副院长、曾安副院长、陈平华副院长、金更欢副书记

成 员:谢光强、刘富春、谢国波、林穗、欧毓毅、申素艳